發布日期:2025-03-04
2024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建立一批零碳園區”,這是國家層面首次提到“零碳園區”的概念。此前,多個地方搶灘布局、加快建設各類零碳園區、近零碳園區、低碳園區和綠色園區。作為深耕園區綠色轉型的專業機構,我們系統梳理了27份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政策文件(附表,后文為敘述方便,統稱為技術規范),結合服務全國127家園區的實操經驗,總結提煉零碳園區建設路徑,形成10篇系列文章,包括零碳園區的內涵、建設的意義與挑戰、工作流程、碳排放核算、評價指標體系和建設內容,以期為園區提供可落地的綜合解決方案。
一、準備階段:
二、規劃階段:
6.制定方案:根據零碳發展現狀,結合園區實際情況和需求,設定合理的零碳創建目標,制定可行的創建路徑。
三、實施階段:
7.實施直接減排項目:在邊界內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工藝提升、節能措施、含碳原料替代和碳匯等項目。
8.實施間接減排項目:在邊界外建設可再生能源、碳匯等項目。
9.獲取碳信用抵消:購買國家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產生的CCER,或政府批準、備案、認可的碳普惠項目減排量,或國際認可的核證減排量,抵消園區碳排放。
10.運營管理:具備條件的園區,可搭建先進的能碳智慧平臺,將園區企業內部的冷熱電水氣等設備用能運行數據納入一個統一的管理平臺之中,實現對能源使用的實時監控、數據分析和智慧調度,進一步優化運營策略,顯著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四、評價階段:
11.編制碳排放報告:收集活動水平數據和排放因子,核算碳排放量,編制碳排放報告,建議對碳排放報告進行第三方核查。
12.開展評價:零碳園區評價可由第一方、第二方或第三方組織實施,通過查看報告文件、統計報表、原始記錄,對照評價指標體系開展評價。進行第二方或第三方評價前,評價對象應先完成自評。
13.認證賦能:在完成上述步驟后,可進行碳中和認證和零碳產業園區認證,提升園區綠色品牌形象和影響力。
五、持續改善階段:
14.持續改善:園區應持續改進邊界內溫室氣體排放和管理情況,最終實現或持續保持零碳排放狀態。
六、零碳園區建設的資金來源:
2024年12月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氣候變化第一次雙年透明度報告》提出,綜合考慮減緩和適應行動,中國從報告年份(2024年)到2030年的總資金需求規模約為25.2萬億元,年均約3.6萬億元;從2031—2060年的總資金需求規模約為243萬億元,年均約8.1萬億元。
從此我們可以看到,零碳轉型的資金需求是巨量的,因此,零碳園區建設的資金體系應以“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多元協同”為核心,具體來源包括:
公共財政支持:包括政府直接投資,利用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資金、政府專項債、碳中和基金、政策性銀行提供的低息貸款等。
綠色金融市場:發行碳中和債券、綠色資產證券化產品等。
社會資本參與:能源企業、科技公司通過股權投資或PPP模式參與項目建設。
國際氣候資金:全球環境基金(GEF)、綠色氣候基金(GCF)等提供贈款或低息貸款,支持園區零碳轉型。
來源:綠色園區
